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厦门宏发密封继电器有限公司含氢氯氟烃淘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厦门宏发密封继电器有限公司含氢氯氟烃淘汰项目
建设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03号2号厂房3层中部
建设单位:厦门宏发密封继电器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0日-2023年7月16日(20个工作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1tTclG5ub8OwWmDgHB1FQ?pwd=dh71
提取码:dh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