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三坑河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等规定,建设单位应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后向公众公示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龙门县三坑河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龙门县永汉镇三坑河
3、建设内容:三坑河电站是一宗引水式水电站,电站装机容量2×3200=6400kW,设计水头315m,设计流量2.65m3/s,多年平均发电量2199.0万kW∙h,设计年利用小时数3436h。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拦河坝、引水隧洞、压力钢管、发电厂房、升压站以及机电设备等,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0.5km2,最大坝高42.4m,总库容419.60万m3。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引水式水电站。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深圳市华南电力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龙门三坑河电站
2、单位地址:龙门县永汉镇三坑
3、联系人:叶总
4、联系电话:13723765383 邮箱:13723765383@139.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连平鸿利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富民新区明珠花园商铺S66
3、联系人:陈总 电话:17870090780
4、电子邮箱:hw759975@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注:本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如需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需自行下载或打印《公众意见表》并按照《公众意见表》规定的格式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反馈给我单位或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分反映。
公示发布单位:深圳市华南电力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龙门三坑河电站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