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等规定,我单位现将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丰县回龙镇源泉水电站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新丰县回龙镇合子村
3、建设内容:新丰县回龙镇源泉水电站是一座引水式水电站,取水水源为北江水系滃江支流回龙河上支流合子水。电站设计水头22m,设计流量0.68m3/s,装机容量100kW,年发电量20万kW·h,年利用小时数2000h,取水许可量880万m3/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新丰县回龙镇源泉水电站
2、单位地址:新丰县回龙镇合子村
3、联系人:张总
4、联系电话:13435029180 邮箱:13435029180@139.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韶关市屹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滨江中路8-8号首层
3、联系人:曾总 电话:18179715598
4、电子邮箱:18179715598@189.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注:本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如需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需自行下载或打印《公众意见表》并按照《公众意见表》规定的格式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反馈给我单位或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分反映。
公示发布单位:新丰县回龙镇源泉水电站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