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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瑶族自治县山托寨尾水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公示时间:2023-04-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后向公众公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源瑶族自治县山托寨尾水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洛阳镇古母水月坪村

3建设内容乳源瑶族自治县山托寨尾水二级水电站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坝后式电站,电站装机容量920kW1×100+1×320+1×500kW),设计水头9.45m,设计流量3.16m3/s,多年平均发电量82.35kWh,设计年利用小时数4118h。水电站拦河建筑物为浆砌石重力坝,坝址以上集雨面积41km2,最大坝高13.4m,总库容11.3m3,无调节能力。是一座以发电为主,无其它综合利用功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山托寨尾水二级水电站

2、单位地址: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洛阳镇古母水月坪村

3联系人:杨

4联系电话:13509852336   邮箱:13509852336@139.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韶关市屹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滨江中路8-8号首层

3、联系人:曾总    电话:18179715598

4、电子邮箱:18179715598@189.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注:本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如需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需自行下载或打印《公众意见表》并按照《公众意见表》规定的格式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反馈给我单位或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分反映。

 

 

公示发布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山托寨尾水二级水电站

发布时间:202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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