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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澳头渔港小镇一号收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公示时间:2023-04-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厦门市翔安招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翔安区澳头渔港小镇一号收储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翔安区澳头渔港小镇一号收储地块位于翔安区澳头13-16编制单元新城中路西侧澳头村东侧,隶属翔安区金海街道澳头社区。总面积48353.898㎡,分3个区块,北侧A1-3区块(面积为13240.176㎡)目前已建成奥特莱斯商场,中部A1-2及南侧A1-1地块目前尚未开发。本次调查范围为收储红线内A1-1及A1-2地块,总面积为35100.1338㎡,其中A1-2地块面积为2130.924㎡,A1-1地块总面积为32982.798㎡。A1-1地块南侧为怀远公园,西侧为澳头村,北侧隔在建道路为上苏自然村,东侧隔绿化带为新澳路。A1-2地块东侧为上苏自然村,北侧为前海湾住宅区,西侧为待开发地块,南侧为在建道路。本地块后续规划为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等方式对本地块、相邻地块的用地历史、现状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污染识别结果以及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技术规范在地块内布设土壤快筛监测点位。

根据规划文件,土壤选择《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三、调查结果

根据对本地块及周边区域污染识别结果表明本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属于污染地块。截至本次调查,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作为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厦门市翔安招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春满   联系电话:13850027140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殿路8号417-421单元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2-5555656

公示时间:2023-4-26至2023-5-18(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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