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实施过程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包括:蓝田开发区一二期(简称蓝田一、二期)、蓝田开发区三期(简称蓝田三期)、龙文开发区(简称龙文片区)和蓝田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简称北部片区)。总规划规模面积11.5551km2。各片区规划范围具体为:
蓝田一、二期:用地范围东至东外环路,西至东二号路,南至迎宾大道,北至北一号路,规划用地面积3.4979km2。
蓝田三期:用地范围东至东外环路,西至东二号路,南与二期工业用地交界,北至环城北路,规划用地面积3.50km2。
龙文片区:南抵环城北路、东至城市主干道七号路、西北以省道郊柏线为界,规划用地面积3.1921km2。
北部片区:南至漳州环城北路,西至七号路,东达运动沿风景区,总面积1.3651km2。
蓝田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为:电子、光学、机电、精密机械、生物制药、食品、饮料、家具、印刷等。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梧桥中路32号
联系人:小黄 联系方式:0596-3970544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殿路8号云创智谷E栋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0592-5236696
电子邮箱:linlin@fjhuanan.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上述联系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