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生态影响类》,现将崇义县聂都龙马电站(普通合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崇义县聂都龙马电站(普通合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聂都乡龙西村
建设单位:崇义县聂都龙马电站(普通合伙)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公示完整版)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1月18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