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明达塑胶制品及其配件扩产技改项目一期TPU车间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明达塑胶制品及其配件扩产技改项目一期TPU车间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南部片区角嵩路1688号明达玻璃海沧厂内
建设单位: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25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