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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岩前一级、岩前二级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公示时间:2020-07-20

崇义县长龙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委托赣州市翔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崇义县岩前一级、岩前二级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崇义县岩前一级、岩前二级电站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赣州市崇义县长龙镇拔萃村岩前、双坝

项目概况:崇义县岩前一级、岩前二级电站均为引水式水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拦河坝、引水渠、发电厂房等组成。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取用水源地为朱坊河。岩前一级电站坝址以上流域面积为16km2,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198万m3,机组满发引用流量为0.8m3/s,最小下泄生态流量0.038m3/s,发电装机容量为10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303万kw·h。岩前二级电站坝址以上流域面积为25km2,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892万m3,机组满发引用流量为1.3m3/s,最小下泄生态流量0.06m3/s,发电装机容量为16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401万kw·h。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崇义县长龙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赣州市崇义县长龙镇拔萃村岩前、双坝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370702060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赣州市翔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含江路76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97-6596174    邮编:3410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①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③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②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项目是否满足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分析项目是否满足当地规划、环境规划要求等。

③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④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⑤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书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对本项目在施工期间和营运期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本项目的总体态度及建议。

(5)其他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以下网络链接附录一进行填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件(包括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门决策参考。

公告发布单位:崇义县长龙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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