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682号) 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寻乌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综合治理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寻乌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赣州市寻乌县留车镇、罗珊乡、南桥镇、丹溪乡、文峰乡、晨光镇、三标乡
建设单位: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内容: 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9日 (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