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现将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门诊综合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门诊综合楼项目
建设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内东侧
建设单位: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18年9月12日-2018年10月12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