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仁化县方骏发展有限公司聂都白溪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仁化县方骏发展有限公司聂都白溪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聂都乡白溪村
建设单位:仁化县方骏发展有限公司聂都白溪电站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25日(20个工作日)